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杜绝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西昌市纪委监委查处的4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西昌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原副局长张睿醉驾问题。2022年3月22日晚,张睿醉酒驾驶小型轿车在西昌市长安西路撞到非机动车隔离护栏,造成车辆及护栏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张睿血液乙醇含量为168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022年6月,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张睿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22年9月,张睿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二、西昌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陈国良醉驾问题。2021年4月6日晚,陈国良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与他人车辆发生擦挂,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陈国良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全责,案发当天其血液乙醇含量为361.75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另查明陈国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无证驾驶。2021年10月,西昌市人民法院判决陈国良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21年12月,陈国良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三、西昌市川兴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伍文忠酒驾问题。2022年4月,伍文忠饮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驶到航天大道卡点时被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同时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显示,2017年4月,伍文忠饮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在胜利北路路段被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伍文忠系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2年5月,西昌市公安局给予伍文忠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2年9月,伍文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西昌市安哈镇长板桥村村民委员会原副主任丰小平醉驾问题。2021年5月8日晚,丰小平驾驶小型轿车追尾同向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丰小平血液酒精含量为255.5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12月,西昌市人民法院判决丰小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2022年3月,丰小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当前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观念淡薄,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严重,无视有关禁令和法律法规,酒驾醉驾危害公共安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切实从思想上行动上筑牢防线,树立好、维护好党员干部良好形象,自觉远离“酒驾”,安全驾驶、文明行车,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表率。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严防酒驾醉驾问题发生。